1.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时使用的书式。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,不得擅自修改格式。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。

  2.申请人名称与“申请人章戳(签字)”处所盖章戳(签字)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。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。

  3.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,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、市、县等行政区划的,申请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行政区划。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可以填写通讯地址。

  4.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,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“代理组织章戳/代理人签字”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。

  5.商标注册号、类别应按照《商标注册证》填写。

  6.共有商标申请续展时,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,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。

  7.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商标(申请号/注册号)的续展申请事项。

  8.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当在“申请人章戳(签字)”处盖章。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。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。

  书式九

  商 标 续 展 注 册 申 请 书

  申请人名称:

  申请人地址:

  邮政编码:

  联系人:

  电话(含地区号):

  传真(含地区号):

  代理组织名称:

  商标注册号:

  类别:

  申请人章戳(签字): 代理组织章戳:

  代理人签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