必要性一:通过世界各大品牌成长的经验,打造知名品牌,经营好品牌,首先要注册自己的商标。
必要性二:有利于品牌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发展壮大。如果“苹果”注册为一个完整的类别,消费者可以确认“苹果及其象征性标志等”是该公司的品牌。
必要性三: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做好准备。公司开始是一个单一的发展方向和单一的产品。然而,一旦公司成长或发展到一定时期,公司就有可能利用自身品牌效应实现投资和发展的多元化。此时,注册商标的整个范畴就显得更加重要了。
必要性四:企业名称、企业简称直接代表企业形象,商标和字体大小相同。这完全正确。但都是班级登记。这是第一选择。
必要性五:注册成功后,他人可以不经同意使用,也可以要求他人停止使用,防止自己的商标被稀释。
必要性六:国家商标局大力鼓励各单位使用各类注册商标,并在审查时适当放宽条件,适当加强保护。在对国家驰名商标和地方驰名商标进行评价时,应优先考虑各类注册商标。
此外,商标的一般保护是指申请人在办理商标注册时,明确各类商品和服务,使其商标受到各类保护。也可以事先做答辩,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,无形资产可以转化为有形资产,为企业创造无限的经济效益;其次,如果企业成长壮大,商标有信誉,可以支付这些注册商标的许可或转让,做特许加盟,使之成为企业实力不断壮大,向多元化、集团化方向发展。
因此,所有类别的注册不仅是为了保护商标,而且对于保护所有类别的注册都可以说是一种保护性投资行为,这可以为企业的多元化和集团化奠定基础。